008-弟子規《入則孝》 - 物雖小
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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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講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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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重點: |
1. |
公物(別人的物品)縱然是小東西也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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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公物(別人的物品)需使用,必須經過主管(當事人)同意,方可拿取或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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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目標: |
1. |
理解別人的物品需經過同意,方可拿取或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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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理解公物(別人的物品),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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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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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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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要點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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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節】 |
一、 |
經文講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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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「物雖小 勿私藏,」 公物(別人的物品)雖小,也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
(二)「苟私藏 親心傷」 如果私藏,品德就有缺失,父母親知道了一定很傷心。 苟: 如果、假設。 傷:悲痛,使憂心悲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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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故事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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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名稱:「陸績懷橘」 (一) 讀誦「八德故事」偈頌與原文 (三遍) 1、【偈頌】 「陸績六歲。作客歸來。母性所愛。懷橘三枚。」 2、【原文】 漢陸績、字公紀。吳郡人。其父康。曾為廬江太守。與袁術交好。績六歲時。於九江見術。術出橘待之。績懷其三枚。及歸拜辭。橘墮地。術笑曰。陸郎作賓客而懷橘乎。績跪答曰。吾母性之所愛。欲歸以遺母。術大奇之。 情到真處。小節亦關至行。況六歲之兒。一橘不忘母乎。真千古美談也。今人席閒懷果。欲娛其兒。夫一樣懷歸。盍易愛子之心以愛親。懷物與兒。識者賤之。懷物奉親。人皆敬之。奇哉陸郎。可以為法矣。 3. 經句註解 拜辭:告辭道別的敬詞。。 跪:屈膝著地。 遺:ㄨㄟˋ。贈送、給予。 大奇:十分驚異。 至行:ㄓˋ ㄒㄧㄥˋ。極高的品性。 盍:ㄏㄜˊ。何不,表示反問。
(二)【白話解釋】 東漢末年,有個人叫陸績,字公紀,是吳郡人。他的父親名叫陸康,曾經做過廬江知府,和袁術是好朋友。 陸績六歲的時候,曾和父親到九江去拜見袁術,袁術拿出許多橘子來招待他們。九江這個地方並不出產橘子,必須要從其他地方運來,所以橘子在當地是很貴重的東西,除了富有的人家,一般人是不容易吃到的。陸績就順手拿了三個橘子裝在袖子裡,等到告別的時候,向袁術拜謝,不料這三個橘子從袖子裡滾出來掉在地上。 袁術笑著說:「陸郎呀,你是來作客的,為什麼把橘子藏在袖子裡呢?」陸績雙膝跪在地上回答:「我的母親非常喜歡吃橘子,我想帶幾個回去給母親吃。」袁術聽了他的這一番話,覺得十分驚訝,因為他只不過是個六歲的小孩,就能有如此體貼孝敬母親的心,真是難能可貴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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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討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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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陸績六歲的時候,曾和父親到九江去拜見誰? (二)袁術拿出什麼水果來招待陸積和他的父親? (三)橘子在當地是很便宜?還是很貴重的水果?容易吃得到嗎? (四)陸積和他的父親要告別時,向袁術拜謝,從陸積的袖子裡滾出甚麼東西? (五)陸績為什麼拿了三個橘子裝在袖子裡? (六)為什麼袁術聽了陸積拿橘子的理由後,不但沒有責怪他,還覺得十分驚訝和感動? (七)這樣的行為好嗎?那我們可以怎麼做會更好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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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節】 |
四、 |
演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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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易解:「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」 別人的物品,不管大或小,都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如果私藏,品德就有缺失,父母親知道了一定會很傷心。 1. 不正當手段得到的東西,我們不可以拿。(比如別人偷、搶來的物品) 2. 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,都不可以拿或占為己有。拿某些物品甚至會犯法喔!(比如賄賂)
(二)故事時間-楊震拒金: 1.「玩笑抱憾終身」 漢朝時代有個人叫楊震。他為官非常清廉,而且常常幫助國家舉薦一些好的人才,為國服務。當時他在東萊做太守,就舉薦了一個讀書人叫王密,舉薦他當昌邑令,就是昌邑的縣官。 王密很感謝他,所以有一天晚上就帶了一些黃金去送給他,楊震看到他送來的黃金,就跟王密說:「我很理解你,還舉薦你做官,你為何如此不理解我,還要送我黃金?」王密說:「沒有關係,只是我一點心意,絕對沒有人知道。」楊震就說:「何以會沒人知道?天知、地知、你知,我也知。」所以,一個人的品德在何處容易被人看出來?在沒有人看到的地方,才能顯現一個人的節操。 王密聽完之後,覺得很慚愧,就把黃金帶走了。楊震「暮夜拒金」的事,古今中外,影響很大,後人因此稱他為「四知先生」。楊震為官清廉,不謀私利。這在古代不但是十分可貴的品德,就是在現代也是人們十分歡迎和敬仰的品德。如果為官的人都是賢能有德的人,天下百姓就會心悅誠服,國家就會興旺發達。
(三)提問: 1. 楊震在東萊做太守,舉薦了一個讀書人名字叫甚麼? 2. 為什麼王密要送黃金給楊震?又為什麼選在晚上送? 3. 楊震看到他送來的黃金,就跟王密說什麼? 4. 為什麼大家尊稱楊震為「四知先生」?請問是哪四知? 5. 為什麼楊震會講「天知 地知 你知 我知」? 6.《太上感應篇》一開始就說:「太上曰: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,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」它在提醒我們什麼?
(四)情境練習一 ●請學生用手比圈或叉: 1.撿到別人的東西,就是我的了,不用還。 2.腳踏車停在路邊,我可以先借來騎ㄧ下。 3.班級的書本我想借來看,會先去問老師。 4.愛心傘使用後歸還。(因為是別人借我的而不是給我) 5.在學校裏沒人認領的文具和玩具,我借來使用後就可以帶回家。 6.忘記帶橡皮擦,同學不在座位上,直接拿來用,用好了再放回去不用說。 7.家人的東西就是我的,我可以隨時拿來使用。 8.班級的玩具和書本,雖然很喜歡但是只能借來玩和看,因為那是班級公物。 9.在家裡想吃零食,會先去問爸爸媽媽我可以拿來吃嗎? 10.爸媽帶我去飯店或餐廳,看到喜歡的東西就可以拿走。 11.爸爸媽媽很疼我,所以他們的錢我可以自己去拿來用,不用經過他們的同意。
(五)情境練習二 1. 在家裡 (1)物品:請問 OO 我可以拿 嗎? (2)食物:請問 OO 我可以吃 嗎? (3)玩具/用品:請問 OO 我可以借 嗎? 2. 在學校 (1)學校的物品:請問老師我可以借(拿) 嗎? (2)同學的物品:請問 OO(同學名字) 可以借我 嗎?
(六)結語 1. 古人說:「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。」通過學習《弟子規》我們知道縱然是小東西,也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別人的物品需經過同意,方可拿取或使用。 2. 《弟子規》經文有教導我們正確的做法,「用人物 須明求」與「借人物 即時還」我們要學起來,如理如法的做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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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活動延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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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每天讀經句:「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」五遍。 (二)複習經句:「弟子規-親心傷」一遍。 (三)家裡的東西,需經過長輩同意才能拿取或使用。 (四)公物(別人的物品),不可以私自收藏佔為己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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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參考資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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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孔廟弟子規教案,八德故事,常禮舉要,幸福人生之經營,弟子規易解,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