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退費規定
(一) 收費規定:
1. 每月月費$5000。每學期收取六個月月費,不收取註冊費。月費包含教科書籍費、學生團體保險費、作業及評量、冷氣使用費、午餐費、課後輔導費、寒暑假課業輔導費。不含制服、才藝課用品、樂器等其他費用。
2. 每學期學費於開學後15天內繳納。開學後轉入的學生,收費將依剩餘月份按比例計算,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。
(二) 退費規定:
1. 若註冊繳費後,學生因故無法入學,請填妥「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(詳附件四),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後,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本機構辦理退費。
2. 退費辦法參照《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》第九條辦理。
臺北市華藏實驗教育機構 學生退費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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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者時間 |
退費標準 |
備註:本表所稱之「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者時間」計算原則係以學生實際離校日期為基準。 |
一、註冊前 |
免繳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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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註冊後上課前 |
學費全部退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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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 (依本機構行事曆計算,以下均同) |
學費退還三分之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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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 未逾學期三分之二 |
學費退還三分之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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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 |
所繳學費不退還 |